海德堡的主要股东 样本条款

海德堡的主要股东. 根据德国法律声明,截至德国法律声明出具之日,“根据海德堡的确认信息,海德堡的主要股东如下: 序号 主要股东 持股比例 达到比例时间 WpHG 第 33、34 条表决权及 WpHG 第 38(1)1条金融工具表决权 1 F. Rüsch AG 约 9.02%注* (8.33% 根 据 Börse Frankfurt)注** 2014-08-14 2 Universal Investment GmbH 5.03%注* 2018-11-02 4.89+0.14

Related to 海德堡的主要股东

  •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日产品份额净值

  •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本系列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与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契約價金之調整 (一)驗收結果與規定不符,而不妨礙安全及使用需求,亦無減少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經機關檢討不必拆換、更換或拆換、更換確有困難者,得於必要時減價收受。

  • 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806,490.61 5.42

  • 爭議處理 (一)機關與廠商因履約而生爭議者,應依法令及契約規定,考量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本誠信和諧,盡力協調解決之。其未能達成協議者,得以下列方式處理之:

  • 交易结算方式 协议未涉及具体交易结算方式。

  • 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