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交收 样本条款

清算交收. 网下股票认购期内每日日终,发售代理机构将当日的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人证券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网下股票认购最后一日,基金管理人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确认数据将投资人账户内相应的股票进行冻结。基金发售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人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认购佣金,并从投资人的认购份额中扣除,然后将扣除的认购佣金以基金份额的形式返还给发售代理机构。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人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人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的有效认购股票数据,将投资人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到基金的证券账户。
清算交收. 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由登记机构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
清算交收. 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登记机构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
清算交收. 网下股票认购期内每日日终,发售代理机构将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者证券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T 日日终(T 日为本基金发售期最后一日),基金管理人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T+1 日起,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确认数据,冻结上海市场网下认购股票,并将深圳市场网下认购股票过户至 本基金组合证券认购专户。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佣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计算认购份额,并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佣金,从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效认购申请股票数据,将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的股票过户至本基金的证券账户。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者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
清算交收. 第三十一条 本公司作为香港结算的结算机构参与者,按照其业务规则,根据其提供的清算数据,接受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与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的指定,与香港结算完成证券和资金的交收,向其承担交收责任。
清算交收. 网下股票认购期内每日日终,发售代理机构将当日的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人证券账户汇总发给基金管理人。T 日日终(T 日为本基金发售期最后一日),发售代理机构将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者证券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收到股票认购数据后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T+1 日起,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确认数据将投资者上海市场网下认购股票进行冻结,并将投资者深圳市场网下认购股票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ETF 证券认购专户。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认购费用/佣金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认购费用/佣金,并从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效认购申请股票数据,将上海和深圳的股票分别过户至本基金在上海、深圳开立的证券账户。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者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
清算交收. T 日通过发售机构提交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于网上现金认购结束后的第 4 个工作日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募集专户。
清算交收. T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于 T+2 日内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于第 4 个工作日将汇总的认购款项及其利息划往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其中,现金认购款项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认购款项利息数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 T 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在网下现金认购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各发售代理机构将每一个投资者账户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汇总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系统代该投资者提交网上现金认购申请。之后,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
清算交收. 第二十三条 中国结算接受境内证券公司的委托,通过中国结算香港完成与香港证券公司的证券和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根据中国结算香港的交收结果,与境内结算参与人完成结算。
清算交收. 认购期内,上海黄金交易所根据投资人的认购申请数据办理黄金现货合约过户。认购期的最后一日(L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人认购的黄金现货合约过户结果,及以 L 日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均价计算的黄金现货合约市值,计算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认购份额数量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