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立华 指 湘潭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样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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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 读 指 南 本阅读指南为帮助您理解本条款而设,对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您拥有的重要权利

  •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 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 供給制限等の賠償 (1) 当社が10(4)、35又は36の規定により解約をし、又は供給若しくは使用の制限、中止若しくは停止をしたためにお客さまが損害を受けられても、当社の責めに帰すべき事由がないときは、当社は賠償の責任を負いません。 (2) 当社(導管部門)が35又は36の規定により供給若しくは使用の制限、中止若しくは停止をしたためにお客さまが損害を受けられても、当社(導管部門)の責めに帰すべき事由がないときは、当社及び当社(導管部門)は賠償の責任を負いません。

  •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 投资程序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决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并执行。集中交易室负责执行投资指令。 (1) 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趋势、运行的格局和特点,并结合基金合同、投资风格拟定投资策略报告。 (2) 投资策略报告提交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决定基金的投资比例、大类资产分布比例、组合基准久期、回购比例等重要事项。 (3) 基金经理根据批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的资产分布比例、组合基准久期和个券投资分布方式等。 (4) 对已投资品种进行跟踪,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除、解释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 适用情形 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标的指数调整将被剔除,或基金管理人出于保护持有人利益原则等原因认为有必要实行必须现金替代的成份证券。

  • 分期支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计¥ 元(大写 整);

  • 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