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对象 样本条款

激励对象.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激励对象. 指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获得股票期权的汉威电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以及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激励对象.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激励对象. 指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有资格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宇通客车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
激励对象. 指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人员。
激励对象. 本计划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岗位价值及对公司业绩所做贡献等因素确定激励对象。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包括:由控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提名、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的公司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中国国籍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公司中方董事、高管);本公司主要子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业务)人才和管理骨干;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关键员工。 每期激励计划的具体名单由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以上人员中属于该期计划同期相关政策法规所规定的不能纳入股权激励计划人员范围的,不纳入当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本计划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根据公司董事会任期进行两次授予。在公司董事会换届后,将开展二期计划进行第二次授予。该两次授予后,公司将不再依据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任何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依据本计划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依据本计划的规定锁定和解锁。
激励对象. 第八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激励对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及其他公司审核通过的人员。
激励对象. 指 依照本计划规定,有资格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的光明 乳业员工(不含境外企业员工)。 授予日 指 本计划获股东大会通过后,董事会实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 性股票的日期。 计划有效期 指 从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之日起至解锁期结束的期限。 禁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认购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的期限;本计划对限制性股票分批设置分别2年、3年、4年的 禁售期,均自授予日起算。 解锁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有条件转让的期限;首批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满次日起的3年为限制性股票解锁期,若激励对象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申请按各期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30%、30% 的数量逐年分批解锁。 《管理办法》 指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期) 管理办法》(草案)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