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权条件 样本条款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 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行权条件. 在2017年对激励对象在2016年度进行考核,考核通过按激励计划规定的份额行权。按照公司业绩考核部门制定并经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签署确认的《激励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达标,才能全额行权当期股票期权。否则,授予年度或等待期年度考核不合格,则取消激励对象获授资格;行权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当期行权额度。 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格激励对象的议案》。董事会依据2015年12 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披露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根据公司制定的《激励考核办法》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列示的截至考核之日尚未离职的25名激励对象进行了考核,考核人员等级都在B级及以上(B级指部分超过预期绩效目标或职责要求,对团队其他成员有积极的影响作用),满足公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要求,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满足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第一期行权条件。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格激励对象的议案》,监事会对董事会对该等员工的考核结果予以认定。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经核查认为兆信股份本次股票发行过程符合《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过程合法合规。
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行权条件. 本计划首次授予(包括预留股份)在2011—2013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行权条件. 除非双方书面确认放弃的情况外,双方应确保下列前提条件在首个卖出选择权行权日之前得到满足:
行权条件. 本计划在2012—2014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下一年指标值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行权条件. 以2013年为基准年。第一个行权期业绩条件为公司2014年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不低于5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6%;第二个行权期业绩条件(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条件)为公司2015年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不低于10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6%;第三个行权期业绩条件(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业绩条件)为公司2016年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不低于16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8%。 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其中,净利润是公司各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是公司各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募集资❹行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除外),在股权融资当年及下一年度开始的行权期,计算行权条件时,用于计算净利润增长率和ROE的“净利润”,应为扣除此部分新增资产所对应的净损益数额;计算ROE的“净资产”,应为扣除此部分新增资产所对应的净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此次为激励计划计提的期权费用属于公司的经常性费用支出,不能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在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时扣除。
行权条件. 指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有效期 指从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之日起到股票期权失效为止的时间段,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之日起不超过 5 年。 等待期 指授予日至可行权日之间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