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卡消費. 網路. 於符合前述第e. 款之條件以及下列額外條件之前提下,本公司將接受網路訂購消費之請款。貴寶號應:(i) 不得將有關任何網路訂購之美國運通卡資料透過網際網路或任何其他電子郵件媒體傳送給除該網路訂購之美國運通卡會員、貴寶號之處理代理人或本公司以外之任何人;(ii) 以電子化方式就所有網路訂購之消費為請款;(iii) 貴寶號就網路訂購之所有授權請求及就網路訂購消費之請款,皆應使用本公司另為網路訂購所提供予貴寶號之商店代號;(iv) 確保如該交易遭拒絕授權,貴寶號網站會告知美國運通卡會員;(v) 貴寶號網址如有任何異動,至少應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vi) 遵守其他額外要求(包括本公司隨時通知貴寶號之加密軟體要求與安全準則);及 (vii) 就由應用程式成立之數位錢包交易而言,貴寶號必須依上開第1.a款所述開立簽帳單,包括該交易為由應用程式成立之數位錢包交易之指標。縱使貴寶號已收到授權號碼並已遵守本合約其他所有條款,本公司就透過網路交易之消費仍有求償權。此外,若某爭議消費涉及「網路電子交貨交易」之無卡消費,本公司就該筆消費將擁有詐欺求償權。若任何事件或一系列事件之發生,經本公司認其可能不利影響貴寶號履行本合約之義務、或對任何美國運通卡會員所負之義務之能力者,本公司保留立即拒絕接受網路訂購之權利。如美國運通卡付款資料係透過全球資訊網、線上(通常係透過網站之付款網頁)、電子郵件、內部網路、商際網路、電子資料交換或其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之付款網路而取得者,即屬「網路訂購」。如商品或服務係於線上訂購並於線上以電子化方式交貨者,即屬「網路電子交貨交易」(例如:下載圖片或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