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約定. 本契約雙方同意□辦理公證□不辦理公證。 本契約經辦理公證者,租賃雙方□不同意;□同意公證書載明下列事項應逕受強制執行:
□一、 承租人如於租期屆滿後不返還房屋。
其他約定. 倘 貴行為行使質權或其他原因而須自外幣組合存款帳戶取得款項時,因客戶有應負外匯結售或幣別轉換之義務,授權 貴行得代客戶辦理外匯結售或幣別轉換,以抵償債務,客戶並同意負擔所有因結售外匯或幣別轉換所生之一切匯兌損失及/或手續費用,且非經 貴行同意,絕不撤銷前項授權。
其他約定. (一) 買賣雙方履行契約之各項權利義務,如以非對話之意思表示,其意思表示,以通知到達相對人時,發生效力,惟為慎重起見宜以「存證信函」方式通知,以利到達時間之舉證及避免糾紛。
其他約定. 乙方履約,其有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致甲方遭該第三人訴請承擔法律責任時,乙方應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最終法律責任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所發生之律師費及訴訟費。 乙方同意配合遵守相關法規(包括但不限於證券暨期貨管理法令、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規及其他各該主管機關所發布之相關行政命令或行政解釋)及甲方內部之資訊安全管理相關規定。 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其他政府機關、甲方之內部稽核人員及甲方之母公司國票金融控股(股)公司進行檢查或稽核時,乙方除應配合並依指示於期限內提供書面資料及說明外,如認有必要對乙方進行實地查核時,乙方亦不得拒絕並應配合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於提供之履約標的中安裝或植入任何遠端遙控、惡意攻擊、病毒、系統監測、蠕蟲、收集數據或其他足以損害正常作業與保密功能程式或物件,或於履約標的上作 任何不正當作業之行為,或惡意破壞。乙方或其董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代理人或使用人亦不得傳輸、截取、複製或變更任何甲方電腦系統設備上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利用程式或物件方式)。 就本契約之履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複委託予他人代為履行。 除第十一條第一項之情形外,甲方亦得因業務考量緣故,逕自終止本契約,乙方不得異議,並應按比例無息返還已預收之價金。 乙方不得將契約之部分或全部轉讓予他人。但因公司分割、合併、營業讓與或其他類似情形致有轉讓必要,經甲方書面同意轉讓者,不在此限。 乙方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而違反本契約第六條及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約定致甲方客戶受有損害時,乙方應負責損害賠償之責(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與客戶和解之金額)。 如履約標的為軟體時,乙方驗收前應檢查程式是否含有惡意程式等資訊安全漏洞。
其他約定. 本借款之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小點辦理:
其他約定. 委託人另合意提供托育人員節慶獎金或禮品方式為:年終:□禮品 □獎金新臺幣 元 中秋:□禮品 □獎金新臺幣 元 (二)
其他約定. 本契約雙方同意辦理公證。
一、 承租人如於租期屆滿後不返還房屋。
其他約定. 本契約簽訂時雙方同意由甲方及乙方會同辦理公證。
其他約定. 本協議書為行政契約,其內容如有未盡事宜,適用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令之規定,並準用民法相關規定。另本契約內容如生疑義,由甲方依公平合理原則解釋之。
其他約定. 一、 本契約簽訂時由甲方及乙方會同辦理公證,公證費及契約書印製費用由乙方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