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服务 样本条款

牙科服务. 除在本合同的“牙科护理”一条中有明确规定的之外,我们不承保正畸服务。
牙科服务. 1. 承保的牙科服务。我们承保常规和定期牙科服务(例如预防性牙科检查、清洁、X 光检查、补牙和其他服务),以检查是否有任何变化或异常,从而为您提供治疗和/或后续护理。您无需 PCP 转介即可到牙科医生处就诊。 2. 如何获得牙科服务。如果您需要寻找牙医或更换您的牙医,请致电会员服务部,电话:1-866-265-1893,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 点至下午 6 点。客户服务代表随时为您提供帮助。许多客服代表可用您的母语进行沟通,或者如果您需要,有人会将服务翻译成您的母语。
牙科服务. 我们不承保牙齿矫正服务,但以下服务除外:在意外发生后 12 个月内,因意外伤害而对健全的天然牙齿进行的护理或治疗;因先天性疾病或异常而需要的牙齿护理或治疗;或本合同“门诊和专业服务”一条中明确规定的牙科护理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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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この約款及び設計図書における期間の定めについては、民法(明治29年法律第89号)及び商法(明治32年法律 第48号)の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ものとする。

  • 約書(案) による。なお、契約条項については、落札後に内容を確認した上で適宜修正するなど、別途対応する。

  • 医疗费用 指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不包括自费和部分自费项目及药品)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手术费、药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特殊检查治疗费、救护车费。

  • この契約書及び仕様書等における期間の定めについては、民法(明治29年法律 第89号)及び商法(明治32年法律第48号)の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ものとする。

  • 附件十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 施工期运行 13.5.1 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 13.4 款〔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13.5.2 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 15.2 款〔缺陷责任期〕约定进行修复。

  • 赔偿限额 本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但备选投标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 采购清单 注: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