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运行 样本条款
施工期运行. 13.5.1 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 13.4 款〔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13.5.2 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 15.2 款〔缺陷责任期〕约定进行修复。
施工期运行. 18.8.1 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完工,其中某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已完工,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 18.2 款或第 18.3 款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8.2 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 19.2 款约定进行修复。
施工期运行. 18.8.1 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 / 。
施工期运行. 18.5.1 需要施工期运行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 按监理人要求办理。
施工期运行. 18.8.1 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无。
施工期运行. 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 18.4 款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施工期运行. 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已竣工),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应由发包人按照第 58.8 款规定验收合格,并确保安全后,才能投入施工期运行。 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存在缺陷或损坏的,由承包人按照第 59.3 款规定进行修复。
施工期运行. (1) 按第 52.4、52.5 款进行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发包人需要在施工期投入运行时,应对其局部建筑物承受施工运行荷载的安全性进行复核,在证明其能确保安全时才能投入施工期运行。
(2) 在施工期运行中新发现的工程缺陷和损坏,应按第 53.2 款(2)项的规定办理。
(3) 因施工期运行增加了承包人修复缺陷和损坏工作的困难而导致费用增加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确定需由发包人合理分担的费用。
施工期运行. 18.5.1 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施工期运行. 17.3.1 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