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国际 样本条款

物产国际. 宁波市北仑蓝天造船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 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宁波北仑区人民法院 41,374.95 2010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市北仑蓝天造船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物产国际已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41,374.95 万元;2013 年 12 月,物产国际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上海茂高物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茂高”)。 截至目前,上海茂高尚待相关破产清算分配。
物产国际. 1998 年 12 月 21 日,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下发《关于浙江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进出口分公司改制组建方案批复》(浙物综 (1998)85 号),同意对浙江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进出口分公司进行改制组建, 改制后公司中文名称为“浙江省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股本为 5,000 万元;同意公司物产国际职工持股实施办法,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以下简称“物产国际持股会”)以现金出资 200 万元,占物产国际总股本的 4%。 1998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设立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的批复》(浙经体改持股[1998]1 号),同意物产国际持股会依托物产国际工会设立。 根据物产集团提供的《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及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物产国际持股会持有物产国际 9.01%股权,物产国际持股会现有会员 130 人。
物产国际. 根据《报告书》、物产集团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及说明,物产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凯旋路 445 号 注册号 330000400003205 法定代表人 董明生 注册资本 49,271.16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 1999 年 1 月 1 日 营业期限 自 1999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 经营范围 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矿物油(不含成品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煤炭(无存储)、沥青、电子产品、花卉、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汽车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和进出口业务,废旧金属制品的回收。预包装食品、酒类的批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5 月 23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物产集团出资 38,276.7064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77.69% 煌迅投资出资 4,728.75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60%; 物产国际职工持股会出资 4,440.5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01% 中粮深圳出资 1,08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19% 🖂其达出资 256.5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0.52% 姚芳出资 164.7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0.33% 钟国栋出资 186.3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0.38% 梁炎奇出资 70.2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0.14% 金晓云出资 67.5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0.14% 物产集团取得 控制权时间 1999 年 1 月 1 日(通过物产国际企业改制方式取得)

Related to 物产国际

  •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关于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 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5)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 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 ノウハウの指定に当たっては、秘匿すべき期間を明示するものとする 前項の秘匿すべき期間は、甲乙協議の上、決定するものとし、原則として、本共同研究完了の翌日から起算して3年間とする。ただし、指定後において必要があるときは、甲乙協議の上、秘匿すべき期間を延長し、又は短縮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研究経費の負担)

  • 事業契約書(案) を修正しました。

  • 联合体 3.8.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8.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不列入基金费用。

  • 事業契約 本事業における事業契約は、次の各号に掲げる契約から構成される(以下総称して又は個別に

  •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双方应每个交易日核对账目,如发现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确保核对一致。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