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use cookies on our site to analyze traffic, enhance your experience, and provide you with tailored content.

For more information visit our privacy policy.

物流商退出 样本条款

物流商退出. 11. 对于恶意中标、不能提供标书约定服务能力、不能满足中国重汽业务需要、年度能力评价不合格的物流商,由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情况属实的,处理完毕债权债务后,该物流商立即退出物流服务商目录,并列入中国重汽物流商黑名单,禁止参加后续中国重汽集团范围内的所有物流业务招标; 12. 在中标后的运营过程中,因物流商投入设施设备不足,不能满足业务需求的,由物流商自行拆除设备,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物流商承担。经中国重汽同意后,物流商可以新增、更换设施设备,直至满足业务需求,一切损失由物流商承担; 13. 物流商因自身经营原因主动提出退出的,需提前6个月提出退出申请,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如仓库、分装线等),按照折旧年限净值的90%进行返还;提前3个月提出退出申请的,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按照折旧年限净值的80%进行返还;提出申请时间不足3个月的,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净值不予返还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4. 因物流商管理水平不足、服务评价连续2年较差的,中国重汽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经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根据日常服务水平和等级评价,对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按照折旧年限净值的10%-60%进行返还; 15. 经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同意物流商退出的,由中国重汽立即组织新物流商的招标和引入。在招标期间和业务交接期间(交接期为3个月),原物流商须本着友好协商原则,无条件配合业务交接工作,确保业务正常运转。对于交接期间出现影响生产的情况,交接期第1个月由原物流商承担70%责任,新物流商承担30%责任;交接期第2个月,由原物流商承担50%责任,新物流商承担50%责任;交接期第3个月,由原物流商承担30%责任,新物流商承担70%责任; 16. 新物流商须无条件承接原物流商在中国重汽厂区内建设的、能够满足业务需求的固定类设施设备(如仓库等);对于因时间变迁等原因不能满足业务需求的固定类设施设备,由原物流商负责拆除;对于叉车、车辆、器具等非固定类设备,按照设备折旧年限核算设备净值,由双方协商承接,新物流商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17. 对物流商提供物流服务产生的物流费,按照财务结算制度进行挂账结算;在物流商切换期间,因双方业务交接产生的物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一致时,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进行仲裁,直至双方交接完毕,结清物流费; 18. 对新老物流商顺利完成交接、业务正常开展的,经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组织签订物流合同终止协议,确认供应商与物流商资产账务一致无异议,或物流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一次性100%无息返还保证金;对于在交接过程中出现影响生产的情况,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提出证据判定物流商责任,损失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的保证金一次性无息100%返还物流商;对于在交接过程中,出现物流商与供应商物资对账差异的情况,先由双方协商,协调不一致的,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根据仲裁结果由中国重汽、供应商、原物流商、新物流商签订相关协议。

Related to 物流商退出

  • 专用合同条款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2)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 (5)变更合同

  •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条款内容 1 交货期(交货时间):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后, 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以及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交采购人验收,保证货物正常使用。 2 交货地点: 亳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易对方声明 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3

  • 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 信息沟通 为了及时实现信息的沟通,有效地达成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制定了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按既定的报告路线和报告频率,在适当的时间向适当的内部人员和外部机构进行报告。

  •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 适用主合同条款 主合同订立的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3) 年龄性别错误; (4) 未还款项; (5) 合同内容变更; (6) 联系方式变更; (7) 争议处理; (8) 保险事故鉴定。

  • 催繳股款 在本細則及配發條款規限下,董事會可不時向股東催繳有關其所持股份的任何尚未繳付的款項(不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且各股東應(獲發不少於十四 (14)個整日的通知,其中指明繳付時間及地點)向本公司支付該通知所要求繳交的催繳股款。董事會可決定全部或部份延後、延遲或撤回催繳,而股東概無權作出任何的延後、延遲或撤回,除非獲得寬限及優待則另當別論。

  • 技术文件 技术人员情况表(如需要); 技术需求偏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