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风险揭示. 1、 本合同部分内容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本合同是基于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 1 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而制定的,管理人对合同指引相关内容做出了合理的调整以及增加了其他内容,导致本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的风险。 2、 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简称代销机构)募集本基金,代销机构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地公开宣传基金产品、虚假宣传基金产品、以保本保收益引诱投资者购买基金产品、未能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审查工作等行为导致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受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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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nvestment Fund Agreement,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