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税费. 1. 理财产品税费在理财产品资产中列支。 2. 除理财产品文件另有约定外,理财产品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适用法律规定自行履行纳税义务。 3. 理财产品在资产管理、运作、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根据适用法律应缴纳增值税 (含增值税附加税费)及/或其他税费的,即使投资管理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纳税义务人,该等增值税(含增值税附加税费)及/或其他税费仍属于理财产品税费,应在理财产品资产中列支、扣除并由管理人申报和缴纳,份额持有人对此应予同意及充分配合。但投资管理人向理财产品收取固定管理费、超额业绩报酬而产生的纳税义务履行,不适用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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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税费. 1. 理财产品税费在理财产品资产中列支。
2. 除理财产品文件另有约定外,理财产品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适用法律规定自行履行纳税义务。
3. 理财产品在资产管理、运作、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根据适用法律应缴纳增值税 (含增值税附加税费)及/或其他税费的,即使投资管理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纳税义务人,该等增值税(含增值税附加税费)及/或其他税费仍属于理财产品税费,应在理财产品资产中列支、扣除并由管理人申报和缴纳,份额持有人对此应予同意及充分配合。但投资管理人向理财产品收取固定管理费、超额业绩报酬而产生的纳税义务履行,不适用本条或其他税费仍属于理财产品税费,应在理财产品资产中列支、扣除并由管理人申报和缴纳,份额持有人对此应予同意及充分配合。但投资管理人向 理财产品收取固定管理费、超额业绩报酬而产生的纳税义务履行,不适用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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