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费 样本条款

赎回费. 指投资者赎回产品时需缴纳的费用。
赎回费. 费率具体数值以《产品说明书》“第二条 理财产品基本情况”为准。
赎回费. 本产品不收取赎回费。
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详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章。
赎回费. 本产品不收取赎回费。 4.
赎回费. 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 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A、C 类份额持有期少于 30 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A 类份额持有期少于 3 个月的,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 A类份额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小于 6 个月的,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A 类份额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月”是指 30 个自然日。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Y<7 天 1.50% Y<7 天 1.50%
赎回费.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 本基金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 除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 1.5%的赎回费外,场内赎回的赎回费率统一为 0.5%。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