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購本基金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 样本条款

申購本基金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 投資人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申購基金,或於申購當日透過金融機構帳戶扣繳申購款項時,金融機構如於受理申購或扣款之次一營業日上午十時前將申購價金匯撥基金專戶者,或該等機構因依銀行法第47-3條設立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跨行網路系統之不可抗力情事致申購款項未於受理申購或扣款之次一營業日上午十時前匯撥至基金專戶或經理公司委由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基金款項收付時該事業指定之銀行帳戶者,如其申購日當日在募集期間內,亦以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為計算標準,計算申購單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