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资金交收. (a) 人民币申购资金交收 T 日(申请日)15:00 前,内地投资者提交申购申请时,向内地销售机构支付全额申购资金。 预计 T+2 日内,申购资金完成从内地销售机构账户划至内地代理人于中登开立的内地代理人备付金账户,再由该内地代理人备付金账户划至内地代理人在内地的商业银行开立的香港基金代销账户。 预计 T+3 日内,内地代理人将申购资金从香港基金代销账户划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预计 T+4 日内,申购资金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通过相关商业银行跨境汇款划转至本基金在香港的基金财产托管银行账户,完成申购资金交收。
申购资金交收. T+1 日 16:00,登记机构根据 T 日本基金申购的逐笔全额清算数据,完成本基金申购款从应付资金结算参与人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到应收资金结算参与人(基金托管人)专用资金交收账户的交收,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申购资金是否到账,并对申购资金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