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包括 35 名)特定对象。
一般术语 发行人、中山公用、本公 司、公司 指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中汇集团 指 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兴华 指 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用科技 指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用集团 指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用水务 指 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中山污水 指 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泰安公司 指 中山市泰安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沙溪公司 指 中山市沙溪中心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港客运 指 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 南朗公司 指 中山市南朗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中裕市场物业 指 中山中裕市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俊物业 指 中山市中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用市场管理 指 中山公用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东凤公司 指 中山公用东凤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乙能源 指 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 公用环保 指 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用国际 指 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用工程 指 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黄圃污水 指 中山公用黄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南头供水 指 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 阜沙供水 指 中山市阜沙供水有限公司 民众供水 指 中山市民众供水有限公司 沙朗供水 指 中山市西区沙朗供水有限公司
发行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信用風險 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可能面臨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之風險。
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保険金額 請負代金額と同額とすること。ただし、支給材料又は貸与品の価額が算入されていないときはその新調達価額を加算し、保険の目的に含まれない工事の費用(解体撤去工事費、用地費、補償費等をいう。)が算入されているときはその金額を控除すること。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