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对象 样本条款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包括 35 名)特定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 1、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采用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具体金额将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并确定交易价格后,由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股份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将不超过 10 名。
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交建、中国城乡。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建材及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的部分其他股东。
发行对象.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基立福及天诚德国股东。 天诚德国的现有股东为天诚国际,天诚国际现有的股东为天诚财富、莱士中国、长城资产、Kaiyuan Biotest、Kaiyuan BPL、同方莱士(香港)、UAL、信达(香港)、嘉实(香港)、招银国际。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天诚德国的股权结构拟进行调整,即天诚国际十名股东拟全部或部分下沉至天诚德国层面并直接持有天诚德国的股权,天诚国际相关股东就上述股权调整事宜尚在沟通中,待股权调整完毕后,天诚德国股东与上海莱士另行签署正式协议,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