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频次. 在施工期,采用实地测量为主,定点观测与资料分析为辅,并适当增加无人机遥感观测。土壤流失量监测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监测,汛期前后各 1 次,雨季每月 1 次,其他 时间 2 月 1 次,日降雨量大于 50mm 的暴雨后加测。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建设情况等每 10 天 监测记录 1 次;对扰动地表面积、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拦挡效果等每 1 个月监测记录 1 次;主体工 程建设进度、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生长情况等每 3 个月监测记录 1 次。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发生后 1 周内完成监测。遥感监测应在监测开始时开展 1 次,施工期每年 1~2 次。
监测频次. 每季度 1 次,2 日/次,每次监测 3 个时段。
监测频次. 由于生产废水的排放与工程施工活动密切相关,其监测频率应视工程施工情况而定,一般在砼拌和系统生产期间,每年监测 4 次(采取随机抽查监测的方式,一般情况每季度随机监测
监测频次. 根据《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相关建议、国家及广东省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经验,本项目常规河涌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频次为不低于每 4 小时监测 1 次(即每天至少 6 组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