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费用 样本条款

直接费用. 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
直接费用. 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创作费、制作费、排练演出费三个一级科目。
直接费用. RMB¥: 元 费用和利润:RMB¥: 元 其中:安全文明费RMB¥: 元,规费:RMB¥: 元, 其中社会保险费:RMB¥: 元 建安费用: 元 销项税额(应纳税额)RMB¥: 元; 附加税额¥: 元;
直接费用. 合计 万元 (1)材料费:合计 万元(样品、对照品及标准品、色谱柱、试剂、实验动物、细胞株菌株、抗体、载体和其他耗材等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与项目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和必要性) (2)测试化验加工费:合计 万元(委托检验单位名称、检验/测试/化验及分析加工等项目名称、数量/时长、单价) (3)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合计 万元(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项目名称、数量、单价) (4)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合计 万元(本科目支出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预算10%的,不需要编制测算依据。超过直接费用预算10%的,注明会议次数、天数、人数以及会议费开支标准。国际合作交流费注明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和外国专家来华交流的人数、次数、天数以及外事经费开支标准) (5)劳务费:合计 万元(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的人数、工作时长及劳务费开支标准) (6)专家咨询费:合计 万元 (7)其他支出:合计 万元 2. 间接费用:合计 万元(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 (1)
直接费用. 14.80 8.00 \
直接费用. 参与单位拨款 1.研究人员费
直接费用. 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费、水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 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 所有直接费用开支科目均无比例限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编报预算。
直接费用. 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培训费和实践费两个一级科目。
直接费用. (a) 合伙企业应承担其成立、权益发行、经营及活动中产生或与上述各项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包括(取适用者):(i) 汇率成本(如有);(ii) 清算及保管费,以及与取得并维持监管机关颁发的许可及登记相关的费用;(iii) 与监管合规相关的费用与支出,包括合规项目、审查、监管机关调查及监管备案的费用;(iv) 律师、会计师、审计师及其他专业人员费用与支出,包括咨询及评估费用及支出;(v) 纳税申报及准备费用与支出;(vi) 就合伙企业经营在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税、费;(vii) 代表合伙企业行事的人员培训及/或持续教育费用与支出;(viii) 行政管理费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的费用及实报实销费用),以及付款代理人、转让代理人、会计核算(如有)及/或投资人登记服务处的费用;(ix) 通信设备及数据传输线费用;(x) 人员配置费、薪酬及与计算机软件及硬件开发、购买、编程和持续性支持与运营相关的运营费用;(xi) 与第三方软件及相关系统(包括会计软件、交易执行系统、交易指令管理系统、分析系统、代理人投票系统、集团诉讼系统及反洗钱合规系统)有关的费用;(xii)与技术支持相关的费用与支出;(xiii) 与会计、研究、尽职调查和/或报告相关的其他任何经营或行政费用;(xiv) 与合伙企业活动相关或因合伙企业活动产生的商务出差费用与支出;(xv) 与合伙企业投资及经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xvi) 任何赔偿款(包括诉讼和解赔偿款);(xvii) 仅就合伙企业而言,与其权益的营销、发行和销售相关的行政费用与支出;以及 (xviii) 与合伙企业活动相关或因合伙企业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或债务,包括非经常性或非重复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