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 1、 在本服务履行过程中,甲方提供的服务中所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提供软件、接口的版权等,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之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销售、复制或许可使用,或者利用该等知识产权为自身、客户或第三方谋取任何利益。乙方承诺已将该义务告知其相关工作人员并承担因乙方或其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所致的后果及责任。 2、 拉卡拉享有任何与拉卡拉互联网支付有关的名称、标志、设计、标语、符号、缩写和其他徽章(无论是否注册)等标识的所有权。 3、 在签署本服务的同时,及本服务期限内乙方享有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且可撤销的拉卡拉互联网支付标识使用权,且仅为本服务下业务用途使用标识。 4、 乙方应在其网站上对甲方的服务做宣传介绍和说明,若需要在该宣传介绍或说明页面嵌入甲方标识的,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甲方须在接到乙方相关书面申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标识的,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式样、颜色、尺寸及其他相关规定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删除。 6、 乙方应在本服务终止的同时(无论何种原因终止),终止对甲方标识的使用,并在终止之日起的二个工作日内将其网站上的甲方提供的标识以及与甲方有关的宣传介绍、说明等全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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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 1、 在本服务履行过程中,甲方提供的服务中所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提供软件、接口的版权等,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之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销售、复制或许可使用,或者利用该等知识产权为自身、客户或第三方谋取任何利益。乙方承诺已将该义务告知其相关工作人员并承担因乙方或其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所致的后果及责任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提供的服务中所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提供软件、接口的版权等,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之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销售、复制或许可使用,或者利用该等知识产权为自身、客户或第三方谋取任何利益。乙方承诺已将该义务告知其相关工作人员并承担因乙方或其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所致的后果及责任。
2、 拉卡拉享有任何与拉卡拉互联网支付有关的名称、标志、设计、标语、符号、缩写和其他徽章(无论是否注册)等标识的所有权。
3、 在签署本服务的同时,及本服务期限内乙方享有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且可撤销的拉卡拉互联网支付标识使用权,且仅为本服务下业务用途使用标识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及本协议期限内乙方享有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且可撤销的拉卡拉互联网支付标识使用权,且仅为本协议下业务用途使用标识。
4、 乙方应在其网站上对甲方的服务做宣传介绍和说明,若需要在该宣传介绍或说明页面嵌入甲方标识的,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甲方须在接到乙方相关书面申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标识的,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式样、颜色、尺寸及其他相关规定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删除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标识的,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式样、颜色、尺寸 使用,并在终止之日起的二个工作日内将其网站上的甲方提供的标识以及与甲方有关的宣传介绍、说明等全部删除。
6、 乙方应在本服务终止的同时(无论何种原因终止),终止对甲方标识的使用,并在终止之日起的二个工作日内将其网站上的甲方提供的标识以及与甲方有关的宣传介绍、说明等全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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