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成交. 7.1 采购人授权协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协商中出现异常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7.2 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上发布成交公示或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同时告知未成交供应商。
7.3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成交和未成交的原因作任何解释。
7.4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代理机构完成合同的起草和签订工作。
7.5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及其补充材料、供应商最终报价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确定成交.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确定成交. 协商谈判结束后,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在 1.1.3 条所列媒体公告成交结果。
确定成交.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标准
确定成交. 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确定成交.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现场公布结果。
确定成交. 6.1.1 采购人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的约定和有关规定确定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法定媒体上公告。
6.1.2 协商结束后,如有必要采购人可以对协商小组确定的成交供应商进行考察。
6.1.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 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 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况。
6.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协商小组成员过半数认定,视为供应商恶意串通采购:
(1) 采购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处获得协商小组人员情 况;
(2) 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采购响应文件;
(3)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按照该组织要求采购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之间为谋求特定成交的其他串通行为;
确定成交. 成交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确定成交. 采购人在自行完成单一来源协商或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协商情况记录后 5个工作日内根据协商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确定成交. (一) 确定成交供应商
1. 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在医院官网(xxxx://xxx.xxxx.xx/)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且通过医院价格审核,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对按成交比例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项目,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按照评审排序依次确定2家以上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照本须知“质疑与投诉”规定的程序处理。 排名第一的预成交供应商有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剔除出库),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等违法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机构可以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2. 采购机构有权根据采购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调整成交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