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 经自愿协商,甲方将 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出租给乙方。
租赁物. 柳市镇里隆村货运码头,坐落于柳市镇里隆村,租赁总面积约1080㎡。
1. 租赁物无不动产权证,本次租赁已在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2. 以上租赁物以现场实物为准。其外观、面积、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
租赁物. 经自愿协商,甲方将 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出租给乙方。 序 号 村 (组) 地块 名称 地块 代码 坐落(四至) 面积 (亩) 质量 等级 土地 类型 承包合 同代码 备注
租赁物. 1. 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为 。
2. 租赁物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 。
租赁物.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为:游乐设备。 甲方同意将上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占有、使用。甲方承诺,其所拥有的上述租赁物系依法取得、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也未以任何方式设置抵押、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也无任何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租赁物. 乙方提供的租赁物包括前端系统、前端视频监控点至省水利厅的视频监控系统专线两个部分。
租赁物. 甲方将位于开封市第五大街与职教路交叉口开封技师学院校内学生宿舍楼二(乙)附属用房一层西半部分 332 平方米房屋租赁给乙方经营超市用。
租赁物. 北白象镇白鹭屿村利民中心第二层集体用房,坐落于北白象镇104国道与黄山路交叉口白鹭屿村利民中心,租赁总面积约 705㎡。
1. 租赁物均无不动产权证,本次租赁已在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2. 以上租赁物以现场实物为准。其外观、面积、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
租赁物. 经自愿协商, 甲方将4.02 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 下表及附图)出租给乙方。
租赁物. (一) 经过网上公开竞租,甲方将 哈日特斯格嘎查哈日特斯格小组 220 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出租给乙方。 序 村 地 地 坐落(四至) 面积 质 土地 承包 备 号 (组 ) 块名称 块代码 东 南 西 北 (亩 ) 量等级 类型 合同代码 注
1 哈日特斯格 土地储备项目地 东至侯天仓、宝青格勒 、马哈达口粮 田 南至黄太线 西至郭香兰家院墙 北至图门白乙拉林地 220亩 优 集体土地
(二) 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 该地块共配备2眼机电井、2个井房、一台100千瓦的变压器,现电价执行标准0.55元/KW(电力部门如有调整,以电力部门实际电价为准),2眼井及变压器都由村集体经营,由承包人负责管理,村集体进行监督,交通便利,离最近的省道505线5公里,最近高速口奈曼南6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