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评审 样本条款

价格评审.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价格评审. 3.4.1 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价格评审. (一)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20
价格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100*报价分值权重;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投标单位中价格扣除后报价的最小值。 10
价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价格评审. 10 √ 资格性审查标准
价格评审.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采购包1(2021年年度器材采购):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6% 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 例),即:评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 品核实价×C1 2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响应)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30%以上 2% 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 例),即:评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承接的服务。 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价格评审.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评审表》。
价格评审. 2.1 审查供应商 “综合单价报价” 是否超过《黔西南州州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
价格评审.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满分 30 分)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