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相關規定或解釋之改變,可能會影響本商品之投資報酬及給付金額 样本条款

稅法相關規定或解釋之改變,可能會影響本商品之投資報酬及給付金額. 14. 若投資標的為配息型基金,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若投資標的為全權委託帳戶,本公司委託全權委託投資事業代為運用與管理之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可能由該帳戶之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該帳戶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稅法相關規定或解釋之改變,可能會影響本商品之投資報酬及給付金額. 10. 本商品所連結之一切投資標的(或投資標的所連結之投資子標的),其發行或管理機構以往之投資績效不保證未來之投資收益,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台灣人壽不負投資盈虧之責,要保人投保前應詳閱商品說明書;投資標的之詳細內容介紹,請詳閱投資標的公開說明書或台灣人壽網站(網址: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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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彌償保證 166. (1) 本公司當時的董事、秘書及其他高級人員及每名核數師以及當其時就本公司任何事務行事的清盤人或受託人(如有)以及每名該等人士及每名其繼承人、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均可從本公司的資產及利潤獲得彌償,該等人士或任何該等人士、該等人士的任何繼承人、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就各自的職務或信託執行其職責或假定職責時因所作出、發生的作為或不作為而招致或蒙受的所有訴訟、費用、收費、損失、損害及開支,可獲確保免就此受任何損害。任何該等人士均毋須就其他人士的行為、待遇、疏忽或過失而負責,亦毋須為符合規定以致參與任何待遇或為本公司向其寄存或存入任何款項或財產作保管用途的任何銀行或其他人士或為本公司賴以投放或投資任何款項的抵押不充份或不足或為該等人士執行各自的職務或信託時發生的任何其他損失、不幸事故或損害而負責,惟本彌償保證不延伸至任何與董事欺詐或不忠誠有關的事宜。

  •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与《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销售协议书》及相关业务凭证共同构成一份完整且不可分割的、关于甲方所投资乙方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法律文件(以下简称“理财产品文件”)。甲方购买多个乙方理财产品时,单个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销售协议书》及相关业务凭证与本协议共同构成一份独立的理财产品文件,该份理财产品文件的效力和履行情况均独立于其他理财产品文件。本协议与《理财产品说明书》不一致的,以《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

  • 基金合同的效力 (一)本基金合同是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文件,应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基金合同于投资者缴纳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成立,自基金募集结束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 托管协议的效力 双方对托管协议的效力约定如下:

  • 補償条項 第2条(保険金を支払う場合)

  • 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 安全文明施工 5.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 (議事録 第32条 理事会の議事については、法令で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り、議事録を作成する。

  • 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托管资金专门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 15:00 时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往基金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按约定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当存在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 14:00 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便于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当存在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净应付额时,如托管资金专门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因托管资金专门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