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1 款 样本条款
第 19.1 款.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
第 19.1 款. 响应文件份数 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用湖南 CA 数字证书加密和签章,电子交易平台上传。 (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制 作 工 具 下 载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ggzyjy/31069/31100/con tent_1173396.html , 技 术 咨 询 联 系 方 式 : 18770917420 QQ:2464741132) 纸制响应文件:两份,一正一副,开标后邮寄至代理公 司。
第 19.1 款. 响应文件份数 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用湖南 CA 数字证书加密和签章,电子交易平台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ggzyjy/31069/31100/content_117 3396.html,技术咨询联系方式:18770917420 QQ:2464741132)
第 19.1 款.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一正三副,密封包装,胶装成册; 电子文档一份,单独密封,装入响应文件密封袋中 (U 盘装,并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未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档的其投标无效)。
第 19.1 款.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 保证金数额:大写:伍仟元整,小写:5000.00 元 2、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磋商保证金汇至: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开 户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河支行 银行帐号:800238827509012 3、缴纳时间:2019 年 12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前(含),以查询到账视为已交纳,否则视为未交纳,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第 19.1 款.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 保证金数额: / 元(人民币) 2、缴纳时间: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