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受益人 样本条款

第一受益人. 除本合同另有指定外,保险金的第一受益人为发放贷款的机构,第一受益人的受益额度为申请保险金时本合同所附贷款合同项下被保险人未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但不得超过本合同保险金额。
第一受益人. 本保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伤残保险金的第一受益人应为提供贷款的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其受益金额为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单载明的借款合同项下被保险人应偿还但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余额和保险金额中较低者。被保险人提前还清贷款后,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不再作为第一受益人,其他受益人的受益顺序依次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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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益人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 投资管理人 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兴银行”),广东华兴银行负责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运作和产品管理。投资者在此授权并同意广东华兴银行享有以下权利: 1. 以理财计划投资管理人的名义,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为理财计划的利益,对被投资的各类基金(含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企业等行使出资人/投资者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投票的权利)以及行使因理财计划财产投资于证券类基础资产(含债券)或其他基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资产)所产生的相关权利。

  • 契約の履行 履行遅延による違約金)

  •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

  • 协议当事人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当事人签署:

  • 保险人 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条款目录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 代理人 性别:年龄: 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 采购人 本项目是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 第三者への賠償 本業務の実施において、乙の責めに帰すべき事由により第三者に損害が生じた場合、乙はその損害を賠償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ただし、その損害が甲の責めに帰すべき事由又は甲乙双方の責めに帰すことができない事由による場合は、この限りでな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