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变更(增资) 样本条款

第三次变更(增资). 2006 年 11 月 6 日,惠丰化工全体股东审议通过了将惠丰化工增加注册资本至 2,000 万元的相关议案。此次增资由化工研究院以非专利技术认缴 225 万元、其余 由徐惠祥以货币 675 万元认缴,分两期缴纳。 2006 年 10 月 12 日,鞍山俊隆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鞍俊资评报字(2006)第 041 号),确认化工研究院用于出资的非专利技术“溶剂红 SR系列”评估价值为 501 万元。 2006 年 12 月 18 日,鞍山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鞍振 华变验字[2006]第 022 号),确认化工研究院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225 万元,徐惠祥 以货币出资 280 万元。 注:徐惠祥本期实际货币出资 390 万元,其中 110 万元补足前次出资。本次变更后,惠丰化工在工商机关登记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占注册资本 比例(%) 1 徐惠祥 0,000.00 61.25 830.00 41.50 2 化工研究院 500.00 25.00 500.00 25.00 3 徐恕 110.00 5.50 110.00 5.50 4 臧婕 110.00 5.50 110.00 5.50 5 杨宝顺 55.00 2.75 55.00 2.75 合计 2,000.00 100.00 1,605.00 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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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偿的安排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但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 合作方式 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双方可商议采用业务合作或合资合作等方式,相关的业务运营收益分成或合资股比设置等具体事宜,由双方磋商后 签订经营合同或合资经营协议详细约定。

  •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 安装方式 要求镶嵌式安装在讲台。

  • 事業実施 支援業務】技術協力プロジェクト 履行期間(予定) 2024年12月16日 ~ 2029年12月21日 選定方法 企画競争

  • 汇总、排序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以上均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

  • 工程进度付款 17.3.1 付款周期 付款周期同计量周期。 17.3.2 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 根据第 15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 根据第 23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 根据第 17.2 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 根据第 17.4.1 项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 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2)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 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4) 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 17.3.4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 契約電力 契約上使用できる最大電力(キロワット)をいいます。

  • 前払金 受注者は、保証事業会社と契約書記載の業務完了の時期を保証期限とする公共工事の前払金保証事業に関する法律第2条第5項に規定する保証契約(以下「保証契約」という。)を締結し、その保証証書を発注者に寄託して、契約書記載の前払金の支払いを発注者に請求することができ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