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 样本条款

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 保险金 在本公司已按本合同约定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的情况下,自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确诊之日起满 3 年后,第三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界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且满足以下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三项给付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恶性肿瘤 ——重度”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给付后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 保险金给付条件包括:
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 医疗津贴保险金 本合同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 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自满足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给付条件之日起满三年或三年以上,由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恶性肿瘤——重度”,且确诊时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本主险合同关于“恶性肿瘤——重度” 保险金责任终止。
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 医疗津贴保险金 在我们已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自上一次“恶性肿瘤——重度”确诊之日起满 1 年后,再次经专科医生确诊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度疾病中的“恶性肿瘤——重度”,由专科医生开具了与诊断相关的证明资料,并经专科医生进行治疗、随诊或复查的,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给付后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责任终止。 本合同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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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要求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和中标(成交)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2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投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1.3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投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向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报价文件 2.3.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3.2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 安装方式 要求镶嵌式安装在讲台。

  •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1) 原位癌; (2) 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 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 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 TNM 分期为 T1N0M0 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如为女性被保险人,则不包括此项); (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 ニ 料金 料金は、基本料金、電力量料金および別表 1(再生可能エネルギー発電促進賦課金)

  •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叁仟壹佰贰拾柒万玖仟伍佰柒拾伍元整 (¥31279575.00) 。

  • 支給材料及び貸与品 発注者が受注者に支給する工事材料(以下「支給材料」という。)及び貸与する建設機械器具(以下「貸与品」という。)の品名、数量、品質、規格又は性能、引渡場所及び引渡時期は、設計図書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 合同标题 地市县使用时可在“黑龙江省”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将“黑龙江省”删除加所在地名称。

  • 销售合同 指由卖方和借方签订的、有付款规定的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合同。试用销售合同和寄售合同除外。

  • 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