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交付 样本条款

货物交付. 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7个工作日内 2、 交货方式: 送货上门 3、 收货信息: (1) 收货人:时洁;手机号码:00000000000;联系电话:00000000;收货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育才路000号; 0、 乙方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接收货物做好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 7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重新确定交货日期。 5、 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 随货物交甲方。 6、 /
货物交付. 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 2、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3、 收货信息: (1) 收货人:奎屯市自然资源局;手机号码:13677517282;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北京路街道奎屯市乌苏街00号; 4、 乙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接收货物做好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重新确定交货日期。 5、 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6、 //
货物交付. 1.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付地点。(联系人: 电话: ); 2. 交货时间: 。
货物交付. 指乙方将全部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且货物初验全部合格后,视为交付)给甲方前的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运的全部货物及运输过程中的第三者责任险。如交付给甲方前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货物、设施损失损坏及人员伤亡等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货物交付. 1、 交货时间: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
货物交付. 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内 2、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3、 收货信息: (1) 收货人:沈梦亮;手机号码:18985418787;收货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社区服务中心新华路000号南明区人民医院信息科; 4、 乙方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接收货物做好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 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重新确定交货日期。 5、 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6、 /
货物交付. 5.1 交付时间和期限
货物交付. 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收货人未将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书面通知承运人的,此项交付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以及货物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 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非显而易见的,在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七日内,集装箱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十五日内,收货人未提交书面通知的,适用前款规定。 货物交付时,收货人已经会同承运人对货物进行联合检查或者检验的,无需就所查明的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提交书面通知。
货物交付. 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4个工作日内 2、 交货方式: 送货上门 3、 收货信息: (1) 收货人:杨小龙;手机号码:00000000000;联系电话:0000000;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伊宁市解放路234号伊犁公路管理局办公大楼; 4、 乙方应提前 5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接收货物做好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
货物交付. 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7个工作日内 2、 交货方式: 送货上门 3、 收货信息: (1) 收货人:和田市人民法院;手机号码:00000000000;联系电话:0000000;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和田市屯垦东路00号; 0、 乙方应提前 /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接收货物做好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 /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重新确定交货日期。 5、 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 随货物交甲方。 6、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所有人员到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