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股权划转. 2011 年 8 月 18 日,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运营实施方案的批复》(深府函【2011】180 号),由深圳市国资委出资设立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作为深圳市属国有独资公 司,纳入市属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并将发行人 100%的国有股权整体划入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1 年 10 月 27 日,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业集团等四家企业章程中股东名称变更的批复》(深国资委【2011】72 号),发行人章程中的股东名称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1 年 10 月 30 日,发行人签署《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将公司唯一股东由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变更为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2 日,深圳工商局出具[2011]第 3900566 号《变更通知书》,核准了发行人本期变更,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