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债券的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样本条款

本次债券的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一) 2018 年 3 月 26 日,发行人执行董事就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出具《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执行董事决定》,并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经公司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本次债券的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1、 2020 年 7 月 13 日,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十六次董事 会召开,会议形成决议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的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20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期限为不 超过 5 年期(含 5 年)。 2020 年 12 月 7 日,发行人股东以书面形式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申报发 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1 年 10 月 11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3215 号”文注册,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的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 1、 2019 年 5 月 24 日,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的批复》(粤文资办 [2019]23 号),批准发行人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的可交换债券;此次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交换为南方传媒 A 股股票后,发行人持有南方传媒股份比例不得低于 51%。 2、 2019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9 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启动公开发行可交债相关相关工作的请示》,同意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 (含 20 亿元)的可交换债券。 3、 2020 年 1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112】号”核准,公司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完毕,剩余数量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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