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报价 样本条款

第二轮报价. 本公司第二轮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第二轮报价. 本公司第二轮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注意:如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评审时以上述报价扣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为评审价格。
第二轮报价. 本公司第二轮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三、 供货期(交货期)
第二轮报价. 1、 参加第二轮报价的投标人确定方式: 2、 第二轮报价方式: (1) 参加第二轮报价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现场进行第二轮报价。 (2) 投标人的第二轮报价将作为评审确定成交的依据。磋商承诺及书面报价均须由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3) 投标人第二轮报价应在质量、服务等方面不降低的情况下,不得高于本单位第一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报机会。 (4) 投标人第二轮报价为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除报价外不改变投标文件内容的情况下报出。 3、 定标:
第二轮报价. 本公司第二轮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
第二轮报价. 谈判小组将启动供应商第二轮报价程序(网上系统将有相关提示);开始报价时,公告栏会提示“报价开始,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价”;供应商的报盘时间为 10 分钟,只能提交一次报盘,提交后将不能修改;此次报盘为第二轮报价,如有谈判过程中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可在网上系统的“服务承诺”及“附加说明”栏中进行填写;所有供应商都提交报盘或报盘时间截止将结束报盘,谈判小组有权酌情延长报盘时间;
第二轮报价. 9.1 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谈判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发出第二轮报价提示后15分钟内提交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9.2 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叁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9.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叁家的,谈判活动终止。 9.4 最终报价在谈判小组发出提示后进行,供应商须注意查看报价结束时间,在报价时间内及时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5 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但必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首次报价将作为最终报价继续参与谈判活动。 9.6 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变化时,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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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90% 沪深 300 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指数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业绩表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业内也普遍采用。因此,沪深 300 指数是衡量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也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首只债券类指数。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 根据本基金设定的投资范围,以 10%的沪深 300 指数和 90%的中证全债指数构建的复合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更改指数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 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 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 宣告死亡处理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下落不明,并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及宣告死亡日,按本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如日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领取人应将已领取的保险金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本公司依法协商处理。

  • その他の定義 ガスメーターの能力」… 当該ガスメーターが適正に計量できる範囲内の使用可能な最大流量のことであり、立方メートル毎時の数値で表わしたものをいいます。

  • 其他經機關認定確屬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廠商者 前款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事由發生或結束後,其屬可繼續履約之情形者,應繼續履約,並採行必要措施以降低其所造成之不利影響或損害。

  • 指令的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指令验证后,应及时执行。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指令时,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否则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审核、查明原因,确认此交易指令无效,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 对于申购新股等时效性要求高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必须及时将指令发送至托管人并进行电话确认,为托管人预留充足的指令处理时间。 对于发送时资金不足的指令,托管人有权不予执行,基金管理人确认该指令不予取消的,以资金备足并通知托管人的时间视为指令收到时间,因账户资金余额不足导致的投资损失不由托管人承担。

  • 保险条款 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 质量检查 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 。

  •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内控合规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从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 (2)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 风险管理委员会: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风险预算、风险可容忍度限额及其他量化风险管理工具;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制定各业务和各环节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公司就重大风险管理做出的决定或决议;听取并讨论会议议题,就重大风险管理事项形成决议;拟定或批准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对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执行。

  • 受注者は、故意又は過失により支給材料又は貸与品が滅失若しくはき損し、又はその返還が不可能となったときは、発注者の指定した期間内に代品を納め、若しくは原状に復して返還し、又は返還に代えて損害を賠償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受注者は、支給材料又は貸与品の使用方法が設計図書に明示されていないときは、監督員の指示に従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工事用地の確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