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委员会的选任程序 样本条款

管理委员会的选任程序. 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候选人,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 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管理委员会的选任程序. 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每届任期为四年,可连选连任。
管理委员会的选任程序.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通过持有人会议选出 3 名持有人组成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为: 1、 发出通知征集候选人 (1) 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 5 日向全体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首次持有人会议的议案需征集并选举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 知中说明在规定期限内征集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该提名的征集至会议召开前一天截止。 (2) 单独或合计持有计划份额占计划总份额 10%及以上的持有人有权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应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一。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函(单独或合计持有 10%及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签署)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召集人。 2、 召开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 (1) 持有人会议按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召集人公布征集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结果及有效征集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持有人每 1 元计划份额对 单个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有 1 票表决权。 (2) 持有人会议推选 2 名持有人计票和监票。管理委员会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等额依次确认当选管理委员会委员。 (3) 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期限自当选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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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費 管理費は、次の各号に掲げる通常の管理に要する経費に充当する。一 管理員人件費 二 公租公課 三 共用設備の保守維持費及び運転費四 備品費、通信費その他の事務費 五 共用部分等に係る火災保険料、地震保険料その他の損害保険料六 経常的な補修費 七 清掃費、消毒費及びごみ処理費八 委託業務費 九 専門的知識を有する者の活用に要する費用十 管理組合の運営に要する費用

  • 管理费 本集合计划应给付管理人管理费,按前一日的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本集合计划的年管理费率为1.2%。计算方法如下: H = E ×1.2%÷ 365 H 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费; E 为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 管理対象 本基準の適用システムにおけるハードウェア、ソフトウェア、ネットワーク、及びアプリケーションを対象とする。

  • 管理人的管理费 托管人的托管费;

  • 管理方式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门负责专项偿债账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在本期债券兑付日所在年度的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如期偿付。

  • 管理物件 本業務の対象となる物件(以下「管理物件」という。)は、管理施設と管理物品からなる。管理施設及び管理物品の内容は、別紙2のとおりとする。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温发改设计[2022]23号。

  • 管理体制 本業務の実施に当たり、PMDA の意図しない変更が行われないことを保証する管理が、一貫した品質保証体制の下でなされていること。また、当該品質保証体制が書類等で確認できること。

  • 管理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造价工程师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管理人的权利 (1) 根据本合同及《说明书》的约定,独立运作集合计划的资产; (2) 根据本合同及《说明书》的约定,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等相关费用; (3) 按照本合同及《说明书》的约定,停止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参与; (4) 根据本合同及《说明书》的约定,终止本集合计划的运作; (5) 监督托管人,并针对托管人的违约行为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6) 行使集合计划资产投资形成的投资人权利; (7) 集合计划资产受到损害时,向有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8) 更换本集合计划的分管公司领导、资产管理业务主要负责人、产品主要承办人员、投资主办人员 (9) 代表集合计划行使集合计划资产投资形成的投资人权利; (10) 管理人自行担任或委托其他机构担任本集合计划的注册登记人,负责集合计划份额的注册登记等事宜; (11)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