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地. 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友好地解决该等争议。如果不可能,则应适用以下规定: a. 对于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买方与供应商之间 的所有争议,供应商所在地的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争议应根据合同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解决。 b. 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买方与供应商之间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应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争议应根据合同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应以中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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