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地. 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临时占地. 指为实施本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临时占地. 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借土场地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 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计划确定本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临时占地数量,并承担相应费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将临时占地的构筑物拆除清理并恢复到原有自然状况,复耕等费用含在相关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临时工程用地的相关费用标准按照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投标人需自行调查、考虑,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招标人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临时占地. 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业主对此将予以协调。
临时占地. 亩 1.在工程量清单数量内据实以亩为单位计量; 2 .取、弃土( 渣)场的绿化、结构防护及排水在相应章节计量。 1.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103 . 04 小节及合同条款规定办理及使用临时占地,并进行复垦: 2 . 临时占地范 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渣)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 103-3 临时供电设施 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 件》技术规范 103.02 小节及 合同条款规定完 -a 设施架设、拆除 总额 以总额为单位计 量。
临时占地. 总额 1.以总额为单位计量; 2.取、弃土(渣)场的绿化、结构防护及排水在相应章节计量 1.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103.04小节及合同条款规定办理及使用临时占地,并进行复垦; 2.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渣)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 时便道、便桥等 103-3
临时占地. 施工临设、施工便道占地等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临时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