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的控制 样本条款

索赔的控制. 5.3.1 除自行承担费用及风险外,被保险人不得: a) 在未得到保险人书面特别指示的情况下,对任何索赔采取任何折中解决或处理措施或承认责任; b) 向对其提出索赔的任何人提供任何信息或帮助,但如果保险人希望如此,则对保险人根据本保单可能承担责任的任何索赔,应当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执行和控制所有诉讼程序(包括仲裁或审判),并且可以为了保险人的利益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执行任何要求承担费用或其他方面的命令,或对任何第三方提出赔偿或损害索赔或抗辩任何赔偿或损害索赔,或出于与本保单相关的任何其他目的。 5.3.2 被保险人不得做任何有损保险人在本保单下的权利的事情。 5.3.3 保险人应有权指定律师进行调查、抗辩或处理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在没有被保险人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保险人不得承认、处理或折中解决任何索赔。被保险人不得做任何有损保险人在本保单下的权利的事情,被保险人也不得在没有保险人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承认、处理或折中解决任何索赔。 5.3.4 如果被保险人拒绝同意保险人建议的涉及被保险人赔偿责任限额任何部分的处理或折中解决,而选择对索赔、诉讼、通知或诉讼程序进行辩护,则保险人的责任不应超出在保险人建议被保险人对索赔进行处理和折中解决之日应支付的有关赔偿金及索赔费用的数额。 5.3.5 被保险人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协助和配合保险人对向被保险人提出的所有索赔进行的调查、处理及抗辩。经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应授权提供所有的记录及任何其他信息,获取并提供证据,参加庭审及审判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就任何索赔获取任何证人并得到其合作。 5.3.6 如果被保险人依法有权选择独立的律师为索赔进行辩护,并且被保险人选择了该等律师,则保险人需向该等律师支付的所有索赔费用应限于保险人在索赔发生或为索赔进行辩护的司法辖区内类似索赔辩护中正常应向律师支付的费用。 5.3.7 保险人可要求被保险人指定在法律经验方面具有特定最低资质的律师,并要求该律师具有错误或失职保险或专业责任险方面的法律经验。在指定该律师后,被保险人将授权并指示其律师在保险人提出要求后向保险人提供有关索赔的任何信息。 5.3.8 保险人可随时通过签署一份必要的同意书放弃选择独立律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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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4.2.1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 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 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布破产; (3) 基金托管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4.2.2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 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4)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 相关费用 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相关责任 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执行时间、未能及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或交易失败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正确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有效指令,基金财产发生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在正常业务受理渠道和指令规定的时间内,因基金托管人原因造成未能及时或正确执行合法合规的指令而导致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相关规定履行形式审核职责,如果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存在事实上未经授权、欺诈、伪造或未能及时提供授权通知等情形,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执行有关指令或拒绝执行有关指令而给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资产或任何第三方带来的损失,全部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但基金托管人未按合同约定尽形式审核义务执行指令而造成损失的情形除外。

  • 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修订的施 工进度计划后 7 天内(执行通用条款) 。

  •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 安全管理措置 乙は、個人情報の管理責任者、従事者の管理体制及び実施体制、個人情報の漏えい、滅失又は毀損の防止その他の個人情報の安全管理に関する定めを作成するなど必要かつ適切な措置を講じ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年龄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