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捷通 样本条款

紫光捷通. 1)紫光捷通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紫光捷通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参见本法律意见“四(二)紫光捷通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部分内容。
紫光捷通. 北京北航科技园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9号唯实大厦十二层 02、 03、05 单元 1175.22 办公 2013.03.01-2 016.02.29 河南紫光 郑州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区西三环路 149 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创新园 1号楼西三单元第一层至第五层、第七层 2221 办公 2013.07.01-2 015.06.30 江苏紫光 张宁云、樊有维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130 号03 幢4 单元706、 707、708、709 室 296.43 办公 2011.04.22-20 16.06.21
紫光捷通. 紫光捷通于 2011 年 10 月 11 日取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F201111001777),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相关法规,紫光捷通 2011 年至 2013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紫光捷通.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出具编号为海国税[2013]机告字第 00004347 号《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根据该文件,紫光捷通在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期 间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合计 30,244,670.81 元。 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出具编号为海科[2013]告字 第 0581 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根 据该文件,紫光捷通在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期间缴纳营业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车船税、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共计 27,004,919.5 元,上述期间未受过该局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