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线内永久用地费用. 除 110KV 及以上电力杆线、企事业和厂矿单位拆迁以外的所有永久用地费用)根据国家、四川省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测算,由乙方按包干标准 红线内 110KV 及以上电力杆线、企事业和厂矿单位的拆迁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因拆迁安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核实确认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的政府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据实支付。 以上费用由乙方承担,按征地拆迁进度支付给地方政府支配使用,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按辖区分别承担(包括征地拆迁政策调整)。需要通过乙方缴纳的费用(如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补偿费、用地组卷报批费、耕地开垦费、用地图编制勘界费、林地占用补偿费、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拆管理费等),在包干标准内扣除乙方缴纳部分金额,项目公司承担总额不变。若因乙方支付不及时,影响征地拆迁进度而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