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授予 6.1 确定成交供应商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付款方式 序号 采购计划文号 采购目录 数量 预算资金 资金来源性质 资金支付方式
状回復義務 第40条 乙は,本協定の終了までに,指定開始日を基準として管理物件を原状に回復し,甲に対して管理物件を明け渡さ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主营业务 170 北京大唐高鸿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005/11/8 3,000.00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通信公网、政府、公安、银行、企业和民用等领域最优秀的信息化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的提供;通信自研产品业务、系统集成业务和行业信息化信息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实施与维护。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全面提供电信级宽带数据传输整体解决方案及软硬件产品;信息系统安全技术产品研发、信息系统集成和实施、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物联网系统集成及相关软硬件产品。 171 大唐高鸿济宁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2/4/26 15,000.00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9.2%、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8% 主要从事信息化、IT 销售和信息服务等业务。营业范围为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技术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 及制品除外),箱包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172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9/2/23 30,000.00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1.89%、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5.1%、谢 涛 3.01% IDC 数据中心及行业信息化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数据中心业务;数据中心增值业务提供商;数据中心解决方案提供商。 173 烟台高鸿电子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 2011/1/5 100.00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 柜台出租、房屋租赁(自有)物业管理。 174 贵州大唐高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3/4/26 20,000.00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房屋工程设计;室内外建筑装饰装潢;房地产经纪;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 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服务;电子科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 175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01/12/4 80,000.00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数据通信和行业信息化信息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实施与维护;自主可控的可信云计算技术产品体系的研发和制造;“LTE-V”车联网技术标准研究和产业化,“LTE-V终端机和应用系统的研发;基于自研芯片的系列模组、车载终端(VBOX)、路侧终端(RSU 及C-V2X 云控平台、C-V2X 安全认证解决方案的提供。 176 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0/2/9 11,500.00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00%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维修。其中在 IT 业务销售方面:以国内的央企单位,教育行业税务分支机构为业务目标,巩固与华硕等优势品牌厂商合作,巩固线下渠道业务,逐步扩大代理
契約の成立 (1)旅行契約は、当社が契約の締結を承諾し、申込金を受理した時に成立します。
物價指數調整(無者免填) (1)履約進行期間,如遇物價波動時,得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物價指數 (由機關載明指數名稱),就漲跌幅超過 5%之部分,調整契約價金(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得調整之標的項目)。
委托期限 本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