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及控制权变更 样本条款

终止及控制权变更. 当卖方的控制权变更时,买方可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全部或部分订单或发货单。控制权变更包括以下示例: (i) 卖方用于生产货物的大部分资产被出售、租赁或交换; (ii) 卖方的股份或其他所有权权益中的控股权益被出售或交换;或者 (iii) 签订与控制权相关的表决权或其他协议。预计发生控制权变更之日前,卖方应至少提前一百二十(120)天向买方提供拟定和实际的控制权变更书面通知。自收到卖方的第二次通知之日起 30 天内,买方应告知卖方其是否决定终止订单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该生效日期从书面终止通知发出之日起不少于 3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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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条款 (1) 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2) 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 政府法令之新增或變更 我國或外國政府之行為。

  • 火災保険 (1) 保険名称 火災保険(類似の機能を有する共済等を含む。) (2) 保険内容 本事業における運営権対象施設について、火災等に起因する損害を担保する。

  • 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 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首先确定基金资产在不同资产类别之间的配置比例,然后再分别确定下一层次股票资产和现金资产的配置。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成份股及备选股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调整至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尽可能降低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保证应对基金赎回和日常投资管理所必须的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将尽量降低现金资产的持有比例。

  • 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按约定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或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上述存放机构及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保管责任。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