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本基金和/或本基金的各份额类别时,基金管理人应以信托契约规定的方式向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发出终止通知 样本条款

终止本基金和/或本基金的各份额类别时,基金管理人应以信托契约规定的方式向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发出终止通知. 在本基金被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时间内出售被终止的基金的所有有关投资及其他基金财产,而基金管理人有权在保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前提下,决定出售基金财产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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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内容 茂名市税务局现建设办公区一体化智能管理项目来对两个办公区进行统一管理,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对两个办公区集中统一管理,该系统包括 6 大子系统,分别是人行道闸及访客管理子系统、智能就餐管理子系统、门禁管理子系统、车辆进出管理子系统、公车管理子系统及智慧公车钥匙柜子系统。 1、 人行道闸及访客管理子系统。人员通道实现对受控区域的有效管控,主要釆用人脸识别、工作卡等方式管理进岀人员,所有进出受控区域的人员均需经过认证通过后方可通行,通道全部为混进混岀通道,还设有残疾专用通道、基础围栏,提供体温自动检测功能,防止未授权人员及体温异常人员随意进入受控区域,提升内部安全系数。增加 访客管理系统,对已授权的市税务局职工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可开闸通行;对于外来访客,通过人证核验终端进行认证,对访客信息做登记处理,釆集访客照片抓拍,身份证扫描,被访者接受后方可通行,对访客在来访期间所做的操作进行记录,并提供访客预约、访客自助服务等功能,与人员通道进行整合,管控访客的进出区域。

  • 交易方式 定期性存款部份不另行發給存單,將轉存存單部份之定期性存款,登錄於存摺內,以存摺為客戶對帳依據。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 交付条件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履约验收 30.1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 事務局 1 この規則による仲裁の手続管理は、JCAAが行う。 2 JCAAは、仲裁廷又は当事者の要請があるときは、仲裁手続を遂行するために必要な通訳者及び速記者、審問室を手配する。

  •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 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 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