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拨付. 第八十三条 项目经费采用拨付方式支付。
经费拨付. 分三期拨付,在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5%即人民币132万元(大写:壹佰叁拾贰 万元整);年度中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自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40%即人民币96万元(大写:玖拾陆万元整);年度末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自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即人民币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经费拨付. 分三期拨付,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5%;年度中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自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40%;年度末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自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经费拨付. 第三十五条、项目经费以转账拨付方式支付。根据项目经费类别和项目情况,分别拨付到项目受益人、项目实施者或者项目依托单位。项目经费按照协议或者协议性文件规定的预算数额和批次拨付。
经费拨付. 考核总分与每月给付的养护费用挂钩。
经费拨付. (1)甲方同意自协议生效起第一个协议年度(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第12个自然月届满之日止为一个协议年度)向联合实验室提供1500万元的经费(不含税),于当年的09月30日前拨付至乙方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