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业务. 场外期权业务采用现金净额结算方式。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履约责任。 场外期权业务实行保证金制度。货币资金、信用额度可以作为保证金,用于场外期权业务的履约担保。交易所为每个交易编码设立单独的结算账户存放和记录货币资金及信用额度。 双方可在合约中约定保证金数额。完成交易确认后,交易所收取保证金。结算账户中的货币资金及信用额度不足以覆盖保证金数额的,交易无法达成。 双方可在合约中约定支付权利金的方式,包括期初支付、延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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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 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 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