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经平等沟通,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 0000 号宝武大厦 0 号楼九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曾杰 乙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沈东新 鉴于: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 方: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 方: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华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中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中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事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见公司 2011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 2011 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创维财务公司已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双方约定,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