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价格及付款安排 样本条款

股份转让价格及付款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有资源整合而实施,根据财政部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应不低于 ST 中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经综合考虑 ST 中葡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以及未来趋势,股份的转让价格初步确定为 5.33 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总金额为人民 币 936,364,374.27 元。 国安集团自获得财政部批准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足额支付给新天集 团。在国安集团将转让价款支付给新天集团后的 3 个工作日内,新天集团应与国安集团签署确认函,确认新天集团已经收到了国安集团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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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转让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将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进行披露。

  • 契約原標示之廠牌或型號不再製造或供應 二、 因不可抗力原因必須更換。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公司声明 1 交易对方承诺 2 重大事项提示 3

  • 被保险人义务 一、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需要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时,应立即拨打指定的救援电话与救援机构联系。

  • 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和交收中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的责任。 对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并在执行完毕后回函确认,不得延误。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全部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办理。 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他相关登记结算机构及清算代理银行办理。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原因在清算和交收中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或违反双方签订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二 受注者が履行の追完を拒絶する意思を明確に表示したとき 三 工事目的物の性質又は当事者の意思表示により、特定の日時又は一定の期間内に履行しなければ契約をした目的を達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場合において、受注者が履行の追完をしないでその時期を経過したとき。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1、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