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质权人):河北中鸿凯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出质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合同中,以上各方分别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为担保乙方履行其在甲方、乙方、荣盛兴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6 月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称“《主合同》”)项下的 义务和责任,乙方愿意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其持有的沈阳荣盛中天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乙方在《主合同》项下义务进行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49193 万元(大写:肆亿玖仟壹佰玖拾叁万元整)。 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