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乙方:广西南宁柳药药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Scitop Bio-tech Co., Ltd. 法定代表人 刘晓军 成立日期 2003年9月5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科拓生物 股票代码 300858 上市时间 2020年7月27日 注册资本 14,892.5445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牤牛河路00号院0号-0 办公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牤牛河路00号院0号-0 邮政编码 000000 电话号码 000-0000 0000 传真号码 000-0000 0000 公司网址 xxxx://xxx.xxxxxx.xx/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市场定价 融资租赁租金 陕西华电榆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312.10 0.00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丁方:何思模(系丙方实际控制人)鉴于: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股权受让方):广州市天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股权转让方):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南宁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17 日,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鑫达”)在南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xxxx://xxx.xxxxxx.xxx.xx)的公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天津鑫达在南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的公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终止本次发行”),并由公司与天津鑫达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在南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鉴于天津鑫达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天津鑫达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终止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涉及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审议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涉及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