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样本条款

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发行人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及《2021 年 3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发行人的上游行业为公司生产前驱体所需的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氯化钴等原材料。发行人的直接下游行业主要为正极材料行业,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消费电子等。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与新能源电池行业上下游的知名公司建立了长期且紧密的合作关系,从而有效保证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供给,以及销售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 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等优势,与客户之间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与主要客户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公司为了保障原材料及时保质保量地供应,与主要供应商亦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1、信息安全行业发展概况
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1.所处行业主管部门
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发行人主要从事大中型装备专用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为锻造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C33)”项下的“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C3393)”。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C33)”。
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软件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编码为 I65,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属于“I65 软件业”下属的“I6510 应用软件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公司所从事的软件开发服务业务具体从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之“1 新一代信息技术”之“1.3 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之“1.3.1 新兴软件开发”。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民生信息化行业。 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订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信息化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等。
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发行人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电池回收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规定,公司属于“C 制造业”中的子类“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公司属于门类“C 制造业”中的大类“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小类“C3841 锂离子电池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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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费用 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管理费、托管费之外的集合计划费用,由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的具体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集合计划资产中支付。

  • 其他事项 如发生有权司法机关依法冻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予以配合,承担司法协助义务。 除本协议有明确定义外,本协议的用语定义适用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当事人依据基金合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协商办理。

  •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 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发行上市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上市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 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 契約種別 契約種別は、次のとおりといたします。

  • 其他注意事项 30.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本基金托管协议草案,该等草案系经托管协议当事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协议当事人双方可能不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草案。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本为正式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