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能源、保护环境 样本条款

节能能源、保护环境.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当优先采购。
节能能源、保护环境. 1、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最新一期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货物中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投标人所投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2、 按照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公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最新一期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 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4、 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采购公告发布前已经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
节能能源、保护环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最新一期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货物中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投标人所投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节能能源、保护环境. 1、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最新一期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中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否则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所投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 按照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公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最新一期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 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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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术比赛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 信息文本的存放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 乙が、 本契約に関し、第4条又は前条第2項の規定に該当したときは、甲が本契約を解除するか否かにかかわらず、かつ、甲が損害の発生及び損害額を立証することを要することなく、乙は、契約金額(本契約締結後、契約金額の変更があった場合には、変更後の契約金額)の100分の10に相当する金額(その金額に100円未満の端数があるときは、その端数を切り捨てた金額)を違約金として甲の指定する期間内に支払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核查过程 就上述事项,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

  •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 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000 号 0 层邮政编码:000000 法定代表人: 窦玉明 成立时间: 2006 年 7 月 1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102 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20 亿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約款の変更 当社は、この約款を変更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す。この場合には、料金その他の提供条件は、変更後の約款によります。

  • 浮动管理费 理财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扣除浮动管理费前,本产品年化收益率低于业绩基准(含),投资管理人不收取浮动管理费;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基准的部分,55%归客户所有,其余45%作为产品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

  • 商务部分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托管协议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后,由该双方当事人在基金托管协议上盖章,并由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注明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地点和签订日期。

  • 合同总价款 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